10 第十章
10_第十章
第十一章
關於和平,以及何謂「本體存在」(αὐτοεῖναι);何謂「本體生命」(αὐτοζωή),何謂「本體能力」(αὐτοδύναμις),以及諸如此類的稱謂。
來吧,讓我們以和平的讚歌,頌揚那神聖且為眾會之首的和平;因為祂是萬有的聯合者,是產生並成就眾人同心合意與和諧共存的根源。因此,萬有都渴慕祂,祂將那分散的眾多轉向整體的合一,並將那全體內部的內戰,轉化為同類的共居。藉由分享這神聖的和平,那些在眾會中居於首位的權能,不僅彼此聯合,也與那統攝萬有的和平主權聯合;祂們將自身之下的萬物,彼此聯合,並與那萬有和平的唯一且完全的開端與因由聯合。這和平的開端,無分地臨在於萬有之上,如同將分散之物收攏的鎖鑰,界定、限制並護衛著萬有,不容許它們因分裂而流散至無限與無定,以致變得無序、無根基且與神隔絕,脫離了自身的合一,並在彼此之間混亂地攪擾。
至於這神聖和平與寧靜的本質究竟為何——那被神聖的猶斯托斯(Ἰοῦστος)稱為「無言」(ἀφθεγξία),以及對一切可知之流溢的「不動」(ἀκινησία)——祂如何平靜、如何持守寧靜、如何存於自身並內在於自身、如何向著祂那整體而完全地超升合一,以及祂如何既不進入自身而使自身倍增,也不離棄自身的合一,卻又在保持整體內在的同時,因那超越萬有的合一之卓越而流溢於萬有——這一切,對於任何存在物而言,既不可言說,亦不可領悟,既不合法,亦不可能。但既然這一切同樣是不可言說且不可知的,我們便將其歸於祂,視祂為超越萬有者,並盡人類所能,且在我們這些遠遜於許多聖賢者所能及的範圍內,來審視祂那可領悟且可言說的分享。
首先應當明白,祂是「本體和平」(αὐτοεἰρήνη)以及整體與個別和平的奠基者;祂將萬有依據其不混雜的合一而調和,藉此,萬有雖不可分地聯合,卻仍依據各自的本性,在不被對立面的混合所玷污、不減損其合一之精確與純潔的情況下,保持著各自的完整。讓我們觀想一種單一且純粹的和平合一之本性,它將萬有聯合於自身、聯合於彼此,並在萬有不混雜且調和的維繫中,保存著一切。
藉此,神聖的理智(νοῦς)在自身的思維中與自身聯合,並與所思之物聯合;隨後,它們又上升至那超越理智的、奠基於超越理智之上的連結。藉此,靈魂將其各樣的理路(λόγους)聯合,並匯聚於一種理智的純潔中,依循著適合自身的道路與秩序,透過那無分且單純的思維,邁向那超越思維的合一。藉此,萬有那單一且不可解的交織,依據祂神聖的數目而存在,並調和於完全的和諧、同心與共生之中,既不混雜地被匯聚,又不可分地被維繫。因為這完全和平的整體,藉由祂那最單純且不混雜的合一能力之臨在,貫穿於一切存在物,將萬有聯合,並藉由中間者將兩極與兩極連結,使之結合於一種同類的友愛之中;祂將對祂的享用,賞賜給萬有那最末後的邊界,使萬有因著合一、同一、聯合與匯聚而變得同類。顯然,神聖的和平穩定地存在,在一切之中彰顯萬有,並穿行於萬有之中,卻不脫離祂自身的同一性;祂流溢於萬有,並依據萬有各自的適宜性分享祂自己,以和平之豐饒的富足湧流;且因合一的卓越,祂保持為整體,向著整體,並在整體之中與自身完全合一。
有人或許會問:萬有如何渴慕和平?因為許多事物喜愛差異與區分,且絕不願自願保持靜止。如果提出此問題者所說的「差異與區分」,是指每一存在物各自的特性,且沒有任何存在物願意喪失其所是的本質,那麼我們對此並不反對,反而宣稱這也是對和平的渴慕。因為萬有都喜愛與自身和平相處並聯合,並願自身及其所有保持不動與不墜。而這完全的和平,正是對每一事物那不混雜之特性的守護者,藉由祂那賜予和平的護理,使萬有在自身與彼此之間保持不紛爭、不混雜,並使萬有在穩定且不傾斜的能力中,立定於它們自身的和平與不動之中。
若說一切運動的事物不願靜止,而是渴望永遠運動,這也是神聖萬有和平的一種運作,祂使萬有在自身之中保持不墜,並在萬有運動的同時,守護著那運動的特性與運動的生命,使之不動且不墜,因為運動的事物在與自身和平相處、保持如常的狀態下,執行著它們各自的職能。
若有人說「差異」是指對和平的背離,並主張並非所有事物都愛慕和平,那麼,事實上,並沒有任何存在物是完全脫離了所有合一的;因為那完全無序、無限、無根基且無定者,既非存在,也不在存在物之中。若他所指的是那些敵視和平與和平之美善,喜愛紛爭、憤怒、變遷與不穩定的人,那麼,這些人是被和平渴慕的黯淡幻影所掌控;他們被多變的情慾所擾,在無知中渴望將這些情慾穩定下來,以為藉由滿足那些不斷流逝的事物,便能使自己獲得和平,卻反而在無法獲得那佔據主導地位的快感中,陷入了混亂。關於基督那賜予和平的博愛,我們又能說什麼呢?藉此,我們將不再學習爭戰,無論是對自己、對彼此,還是對天使;我們反而要盡己所能,在耶穌的護理下,與那些神聖者合作,祂在萬有之中運行萬事,成就那不可言說且從永恆預定的和平,並使我們與祂自己、並在祂自己裡面與父和好。關於這些超性的恩賜,已在《神學綱要》中充分論述,且有神聖啟示的默示為我們作證。
然而,既然你曾在信中問我,究竟何謂「本體存在」、「本體生命」、「本體智慧」,且你說你曾對此感到困惑:為何我時而稱神為「本體生命」,時而稱祂為「本體生命的奠基者」;因此,神聖的人啊,我認為有必要為你解開這困惑。首先,為了重申那些千言萬語,稱神為「本體能力」或「本體生命」,與稱祂為「本體生命、和平或能力的奠基者」,並不矛盾;因為前者是從存在物,特別是從首要存在物中,作為萬有的因由而被稱呼;後者則是作為超越萬有、超越首要存在物,以超本質的方式存在而被稱呼。你問,我們所說的「本體存在」、「本體生命」,或一切絕對且原始地存在,並被我們設定為首要地從神而存在的事物,究竟是什麼?我們所說的並非曲折,而是直截且單純的闡明。我們並非說某種神聖或天使的本質,就是萬有存在之因的「本體存在」;因為唯有那超越本質的本質,才是萬有存在、以及存在本身之開端、本質與因由。我們也並非說,除了那超越一切生命的神性之外,還有另一位賦予生命的「本體生命」之因;簡言之,我們並非如那些隨意捏造並宣稱存在著萬有的開端與創造性本質與位格,並稱之為存在物的神與創造者的人那樣,這些神,說實話,連他們自己或他們的祖先都不認識。相反地,我們稱「本體存在」、「本體生命」與「本體神性」,是作為開端、神聖且因由性地指稱那萬有唯一的、超越開端與超越本質的開端與因由;而作為分享性地,則是指從那不可分享的神所發出的護理能力——即「本體本質化」、「本體生命化」、「本體神化」——萬有依據各自的適宜性分享這些,從而存在、活著、成為神聖,並被如此稱呼。因此,祂被稱為萬有之善的奠基者;其次是萬有之整體的奠基者,再者是個別的奠基者;隨後是分享這些整體的奠基者,最後是分享這些個別的奠基者。何須多言?我們神聖的導師們,甚至稱那至善與至神者為「本體良善」與「本體神性」的奠基者,稱那從神而出的良善與神化恩賜為「本體良善」與「本體神性」;稱那「本體美」為「本體美化」的流溢;稱其為「整體美」與「個別美」;稱其為「整體良善」與「個別良善」;以及其他以同樣方式所說的,皆是指那些從不可分享的神,以豐盛的流溢所發出並湧流的、被存在物所分享的護理與良善,為的是使萬有的因由精確地超越萬有,且那超本質與超性者,在各方面都超越任何本質與本性。